新北市板橋區亞東醫院一名何姓女護士,12日在急診室拍下男病患肚破腸流的照片,並PO到臉書,還評論「哈好久沒看到我喜歡的人體了」。護士此舉違反《護理人員法》,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日開罰,她將遭受停業1個月、罰款1.2萬元的處分。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因與家人吵架,持刀狂刺自己的腹部,被送往亞東醫院急診室醫治。不料該男血淋淋的腹部傷口,竟被何姓女護士以手機拍下,並上傳臉書,護士還笑稱:「哈好久沒看到我喜歡的人體了,今日的外科自行切腹的武士刀精神還自行拉出腸子,酷重點更衣時發現他自己刮完陰毛好怪喔」。
該照片及言論引發網友撻伐,女護士自知闖禍,緊急關閉臉書帳號,今日上班心情大受影響,不斷哭泣。亞東醫院公關主任謝淑惠表示,何姓女護士非常後悔,泣不成聲,根據醫院的倫理規範,會給予重懲。
亞東醫院表示,護士雖按醫療流程拍照記錄,卻私自上傳病患照片,係屬不當行為,她已深感後悔,也說自己只是想跟朋友分享工作點滴,沒有故意要暴露病人隱私的意思。
該名護士的行為引起爭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醫院及護士都會向病人道歉,病患目前也還在醫療中。亞東醫院則說,將對犯錯的何姓女護士進行全面的教育訓練與心理輔導,但不會開除她。
【中央社新北市13日電】
亞東醫院1名女護理師將病患傷勢照片PO在臉書,引起外界譁然,院方除表示將予以嚴懲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也開罰,處當事人新台幣1萬2000元罰鍰及停業1個月處分。
亞東醫院指出,這名護理師將病患傷勢照片張貼於臉書(Facebook)的個人網頁上,引發網友高度討論及媒體注意,雖然她今天排休,但仍被院方找來說明。
院方指出,院內禁用MSN等社群網站,這名護理師在急診處工作,回家後把用手機拍攝的病患照片PO上網,事後雖痛哭並表示後悔,但院方仍決定從嚴懲處。
衛生局在得知護理人員偏差行為後,也進行約談及調查,對於這名護理人員在未尊重病患隱私情況下,逕自將照片PO上網並敘述病患狀況,已涉及違反「護理人員法」中,護理人員或護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等規定。
衛生局強調,這名護理人員在約談時雖表示後悔及道歉,但衛生局仍裁罰1萬2000元及停業1個月處分,並呼籲醫事人員應恪遵醫療倫理及醫事相關法規規定,以維持醫事人員專業形象、提升醫療照護品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