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草擬「獎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未來產婦或新生兒在生產過程中意外死亡或重殘,可以領200萬元救濟金。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表示,這是針對沒有醫療疏失的意外事故進行救濟,而非為醫師的醫療疏失護航。
衛生署推出生育事故救濟金的試行辦法,透過醫療發展基金支應,預計一年支出兩到三億元,為事故救濟法累積經驗。預計今年通過法案,明年元旦開始試辦。江宏哲說,只要醫師有醫療疏失的嫌疑,就不能適用生育事故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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