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來治療乳癌的標靶藥物癌思停,近來美國浮現質疑聲音,認為治療效果不如預期,衛生署仍維持原有適應症規定,但本月已要求藥廠在兩個月內,提出風險管理計畫書,以便向醫護人員說明可能的副作用。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去年十二月,提出癌思停治療乳癌效果不彰,且可能有高血壓等風險,美國食藥局上月底舉行聽證會,仍維持一樣結論。它在台灣可用來治乳癌,但健保不給付。
台北榮民總醫院一般外科主治醫師曾令民說,二○○八年癌思停藥廠提出一項數百名患者研究,發現有用藥與無用藥者,疾病無惡化時間,分別為五個月和十一個月;有效反應率最高達五成,即患者身上有一半的腫瘤縮小,所以美國很快通過此藥用來治乳癌。
曾令民指出,不過,當年美國食藥局也要求藥廠,須再提出整體存活期報告。前年及去年,又分別有兩份研究出爐,皆發現疾病無惡化時間和有效反應率,仍是有用藥比無用藥好;但整體存活期,兩者並沒有差異,因此食藥局才做出效果不彰結論。
曾令民說,對抗乳癌,有如一場長時間球賽,「癌思停像先發投手」,被設計做為轉移性患者前線用藥,尤其對較惡性的三陰性乳癌,有不錯療效,患者使用後,再接續用其他藥物。
至於美國食藥局所提,癌思停可能有血壓升高風險,曾令民說,從實際臨床觀察,反而一些出現高血壓副作用的服用患者,乳癌的療效比較好。
曾令民指出,歐盟仍允許癌思停用來治療乳癌,美國大多以商業保險給付癌症用藥,他認為美國對此藥趨於保守,可能與健康經濟效應有關。
國內一年新增八千名乳癌患者,第四期乳癌的五年存活期近三成。曾令民說,患者使用標靶藥物,除需評估病況,但必須自費時,患者還是會有經濟上的考量。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在本月初公告,維持癌思停用於乳癌的適應症,但要求藥廠提出風險管理計畫書,藥廠會在九月中以前提出,以便向醫護人員及病患詳細說明,治療時可能發生的副作用。
除此之外,由於癌思停目前國內也有使用在眼病黃斑部病變治療,在爭議未有定論前,如病患是接受癌思停非適應症內的眼科治療時,更應先與醫師簽署手術同意書,瞭解適應症外治療的藥害救濟問題及副作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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