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生報/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腹痛證依規律較好治。署立豐原醫院中醫科醫師張盈瀅表示,腹痛證從部位、原因、證狀等方面綜合來看,其實仍可以找出一般的規律,也就是說,臍腹痛多寒,少腹痛多氣,屬肝,小腹痛多瘀血,屬沖任二脈,所以依據規律通常有些基本治法。
張盈瀅醫師舉例指出,例如氣痛適合用疏肝理氣,常用青皮、香附、延胡索、當歸、白芍、白朮、附子、金鈴子等藥材;寒痛虛證適合用溫運脾腎,常用乾薑、甘草等藥材。
若是實證可使用疏腸散寒的藥材,例如砂仁、烏藥、木香、陳皮等藥材;瘀血腹痛適合用活血祛瘀,像是赤芍、紅花、當歸、川芎、澤蘭、延胡索等藥材。
張盈瀅醫師強調,當然用藥並不是絕對的,用藥應考慮其他病因,才能適當地結合病情,對症下藥,譬如氣痛有寒者可加肉桂;瘀痛挾寒者可加艾葉,挾氣者可加香附;寒痛兼氣逆上衝可加丁香,兼泄瀉可加肉果等。
至於腹痛熱證,比較常見於傷寒者或大便秘結者,很少單獨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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