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大薯條、送大薯,點了全餐送贈品,速食業者舉辦促銷活動,經常吸引消費者上門。不過,在衛生署剛草擬完成的國民營養法草案中,嚴格限制速食業者的廣告與促銷。未來上路之後,類似促銷好康可能無法再舉辦。
衛生署指出,在參酌世界衛生組織發布「全球性健康對策」以及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先進國家的飲食營養相關法案,擬具「國民營養法」草案,希望讓國人養成均衡飲食習慣,改善營養,增進健康。「國民營養法」草案可分為四大重點。首先,國民營養調查及監測研究之實施、國民營養基準的發布、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之建立及推動國民營養研究。
其次,推動國民營養教育、輔導獎勵研發與生產有益健康的食品。食品營養標示規範、嬰兒配方食品之促銷限制、對於有造成肥胖及代謝症候群等之虞之食品相關廣告或促銷之限制。另外,餐飲業者的營養訊息提供、供應特定群體餐食之食物供應準則與其營養師服務之規定、烹調從業人員教育訓練之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簡希文指出,未來將規範某些食品必須提供營養標示。餐飲場所菜單則需提供某些營養的訊息(如熱量)。對團體膳食一定規模供膳場所必須聘請營養師。
與民眾息息相關的還包括,可能導致代謝症候群以及心血管慢性病食品(如高油、高鹽、高熱量等炸雞、薯條、漢堡)的廣告及促銷,都必須受到嚴格限制。
衛生署最快月底就會將國民營養法草案送至行政院,等行政院審議完成,即送立法院審查。至於細部實施細則及相關規範,待立法完成後,由衛生署制定。
此法上路之後,目前速食業者為了吸引顧客,推出買套餐送可愛公仔、卡通玩偶及紀念杯等物品,或是買大送大等優惠促銷活動,都可能受到限制,甚至無法再實施。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8&id=1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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