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健康 - Google 新聞: 生育事故提供救濟 最高200萬元 - 中時電子報

健康 - Google 新聞
Google 新聞
生育事故提供救濟 最高200萬元 - 中時電子報
Jul 25th 2011, 00:07

     為化解日益嚴重的醫療糾紛,及婦女不敢生產的現況,衛生署長邱文達廿四日宣布,將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計畫」立法;對孕婦或新生兒因生產導致死亡或重殘個案,毋需考慮有無醫療疏失,均提供最高二百萬元救濟金,經費由政府「醫療發展基金」支應,估計一年支出二、三億元。這項計畫預計明年正式試辦,未來並考慮進一步擴大到其他麻醉、外科手術等其他高風險科別。

     邱文達說,衛生署擬訂「獎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近日送行政院核定,今年會完成立法,希望動用醫療發展基金,協助解決醫界面臨的訴訟困境。衛生署先針對婦科試辦,希望留住近年大量流失的婦產科醫師,同時提供產婦生產保障,改善女性不想生育、導致國內少子化的問題。

     根據草案,生育事故救濟對不幸死亡或呈植物人的重殘產婦家屬,給予最高二百萬救濟金;死嬰或死胎最高卅萬元,嬰兒因生產導致腦性麻痺、臂叢神經受損等殘障,最高給二百萬元救濟。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馬偕婦產部主治醫師黃閔照說,醫療本來就有一定風險,婦女生產時血崩、羊水栓塞、大出血、肩難產等,都是醫療上很難預期的,一旦發生極易釀成醫療糾紛。

     黃閔照說,一件醫療糾紛走向訴訟,平均三年才有結果,僅一成病患獲理賠,對醫師和家屬都是折磨;家屬能獲得的賠償也相當有限,醫生則須自掏腰包賠償。這項法案明年上路後,對改善醫師執業環境有一定幫助。

     生育事故救濟金的前提是,醫病雙方先和解,已訴訟者須撤告和解。衛生署將組成專家審查小組審理,只要生產過程造成重度併發症或死亡,將撥款給醫院再支付給家屬當和解金。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