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健康 - Google 新聞: 紅唇族要不得!全台逾5萬國高中生吃檳榔 - yam天空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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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唇族要不得!全台逾5萬國高中生吃檳榔 - yam天空新聞
23 Jun 2011, 5:53 am

檳榔比塑化劑還要毒,然全台灣超過5萬名國高中生嚼食檳榔!國民健康局94至99年持續針對國高中生嚼檳榔行為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在學生吃檳榔的比率逐年升高,其中又以台東縣最為嚴重。

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早在2003年就正式宣布檳榔為第一級人類致癌物,證實單獨嚼檳榔即會引起口腔癌,如果合併使用菸草,還會引起咽喉癌及食道癌等。與塑化劑相較,檳榔對人類的危害更高。

國健局調查顯示,國中生嚼檳榔率(最近1個月有嚼檳榔的比率)由95年1.9%微幅上升至99年2%。高中職生的嚼檳榔率由94年的3.4%上升至98年的3.8%。如以全國92萬名國中生與87萬名高中職生換算,全國約有5萬1000名學生嚼食檳榔。

以縣市別嚼檳榔率資料發現,台東縣不論國中生或高中職生,男性曾嚼檳榔率皆高居全國之冠,國中男生曾嚼檳榔率近3成(29.7%),高中男生更高達35%。

至於青少年取得檳榔主要來源為家人及長輩、同學及朋友。國中生第一次嚼檳榔的來源,以家人及長輩最多(40.7% ),其次為同學及朋友(35.6%);高中職生第一次嚼檳榔來源則以同學及朋友最多(51.1%)。顯示,家庭及同儕對青少年嚼檳榔具有關鍵影響。

口腔癌是國人男性增加最快速的癌症,自86年起即高居男性癌症發生率第4位以及死亡率第5位,每年平均有5000多人罹患、2000多人死於口腔癌。平均死亡年齡為57歲,較其他癌症早10年以上。

為了降低青少年嚼食檳榔比率,教育部、內政部積極落實學校衛生法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另外,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也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與「供應菸、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3000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期望透過政府機關分工合作,來維青少年健康,及提高青少年檳榔防制成效。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1,11&id=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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