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對性侵犯刑前治療抗告案,因法律修正,以後不會再有刑前治療措施,矯正署認為最高法院擔憂刑前治療如同「延長刑期」的疑慮,以後應該不會再發生。
依據矯正署統計,目前在各監所刑前治療的性侵犯有二百四十人,另服完刑後接受刑後治療者,則有十七人。
性侵犯的強制治療,是由監獄教化科統籌負責,以北監為例,目前指定一至二名教誨師或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員、輔導員為承辦人。其中,刑前治療之收容人統一安排至專門的輔教工場,生活作息與管教方式與其他收容人一致,但是在收容空間上,治療者與普通受刑人有所區隔,現有二百四十人。
至於性侵犯刑後治療方面,法務部暫時選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挪用部分區域規畫十五個床位作為治療處所。但因從嚴審查,導致需要強制刑後治療的性侵犯人數暴增,現在已經收容十七人。
對於刑後強制治療,目前是商請中國醫藥大學提供專業的精神、心理醫療團隊在培德醫院協助治療,並定期找外面的心理專家,針對個案進行評估,每年至少評估一次。
若性侵犯經評估仍有再犯之虞,將不准離開治療處所,如果認為沒有再犯罪可能,將向檢察官建議停止刑後治療,檢察官同意,再向法院聲請停止治療的保安處分,此時,性侵犯才能獲准離開治療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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